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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解读

2015-12-01  来源:仙游之窗  责任编辑:仙游新闻网  

2015年10月16日,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仙政办〔2015〕89号),是我县2015年至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排放的尾气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此,国家高度重视黄标车尾气污染整治,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污染形势,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2014]1号)、《福建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闽环保防〔2014〕99号)、《福建省2015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计划》(闽环保防〔2015〕2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综[2014]58号)。我县根据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重点内容
  文件重点内容是:1、我县黄标车的现状,2015-2017年3年共须淘汰约1600辆黄标车。2、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车主给予政策化补助。3、明确了县直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淘汰黄标车的具体职责。
  三、特色亮点
  1.目标任务明确。对2005年前注册的224辆营运黄标车要求在2015年底前必须无条件淘汰,同时明确要求用3年时间(2015-2017年)全部淘汰现有的约1600辆黄标车。2.对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3.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提出了补助办法和方案,明确补助范围。
  四、落实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
  县成立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领导任总召集人,成员由环保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商务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黄标车淘汰工作。
  2、明确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黄标车淘汰的补贴资金,保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明确责任分工
  环保部门牵头协调淘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动员车主按时淘汰;交警部门负责淘汰车辆注销手续,对非绿标限行区域加大执法;交通部门负责把关各类车辆年检营运等证件手续,动员营运车队车辆及时淘汰;商务、财政部门负责淘汰车辆补贴及时到位;拆解场负责报废黄标车拆解。
  4、加强宣传引导
  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有关政策,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推广使用节能低排放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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