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4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均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这4起案件分别是盖尾镇仪店村河段非法占用河道案、榜头镇白蛇山养殖场非法占用林地案、仙游县枫亭镇红星水库一养猪场违法建设直接排污案、仙游县枫亭镇红星水库一羊舍违法建设直接排污案。 针对木兰溪盖尾镇仪店村河段人行桥旁存在多处违法建筑物占用堤防、河道,妨碍防洪,污染木兰溪水质等问题,县检察院已向仙游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针对榜头镇白蛇山养殖场(仙游兴隆达农牧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县检察院已向仙游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针对仙游县枫亭镇山头村红星水库存在一处大型养猪场违法建设、并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县检察院向仙游县环保局、枫亭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针对仙游县枫亭镇山头村红星水库一处非法羊舍违法建设、并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县检察院向枫亭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仙游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程跟踪后续处置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到位,案件进展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也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破坏生态环境线索。 此外,今年8月中旬,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第5批保护生态环境案件后,有关部门已整改到位3起,分别是游洋镇五星村高速公路附近一洞碴加工厂污染环境案、枫亭镇一处洗砂场非法占用耕地案和鲤城镇北二环路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北侧违法建筑案;另外2起正在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