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五旬的郑某某自2010年起被聘任仙游县某一职业中学的保卫,本来他可以将这份职业作为自已养老的本钱。然而,郑某某却因工资低,结合在工作中发现好多学生上学时将电动车随意停放在学校门口的马路上,有些甚至都没有锁好。于是他利用自已的“职务便利”,将没有上锁的电动车牵到了学校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待下课后牵走并销赃。利用这个方法,自今年间共盗窃了4部电动车,价值近5千元,直至案发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