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大家再清楚不过,但如果明知有人喝了酒,还把车借给他开呢?近日,这样一起醉驾案例,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驾驶人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借车人也构成共同犯罪,二人即将面临刑罚的制裁。 6月30日下午,车主陈某与朋友王某等人在县城一烧烤店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当晚11点多,聚餐结束后,王某要求开陈某的车回去,陈某虽然劝阻王某不要酒后开车,但没有成功。见王某比较清醒,且碍于情面,陈某还是将车借给了王某,并一同坐车出发。 王某驾驶小车开出一段距离后,碰见交警设卡查酒驾。最终经血液检测,案发时王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22.16mg/100ml,属于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该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记者了解到,醉酒型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有以下几种:一、在喝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刺激其喝酒;二、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喝酒,仍教唆或致使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行为;三、车辆所有人明知他人喝酒后要求驾驶车辆的,仍将车辆拿给他人驾驶的行为。因此,车主陈某也构成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