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近日,我县下发专项补助资金81.5万元,用于全县18个乡镇(街道)12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15所农村幸福院的运营补助。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是提供吃住场所的村级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为基层老年人尤其是留守、独居、贫困老人提供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养老服务。
此次发放的补助金中,对已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每所补助2万元,12所共计24万元;对已运营的农村幸福院给予每所补助0.5万元,115所共计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