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弟阿弟,你看是不是要这个地址?”近日,鲤南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户籍业务时,一位老人拿着一块二维码门牌急匆匆走进户籍室大门,让办理业务的民警哭笑不得。 原来,老人的孙子要办理户口迁移业务,但是无法说出家里的准确地址,便打电话回家询问。不识字的老人一听要门牌地址,但自己说不上来,连忙将门牌撬了下来送到派出所,帮孙子办业务。 民警严肃地告诉老人,二维码门牌是公安机关为了便民而推行的一项服务措施,属于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灯等公共设施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民警要求老人一家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处罚。老人表示回家一定把门牌装好,再也不拆卸门牌,户籍民警也按照规定为老人一家办理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