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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8条措施
2020-02-25 10:06:37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杨珺  

记者昨日获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的通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办理注册审批,由市、县区一级审批的,简化文件审查,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对非要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综合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助企融资解困。

开展企业质量医生、计量精准服务和建标帮扶受疫情影响企业行动,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等科技资源,帮助企业解决质量技术难题。对测体温类计量器具、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偿提供计量技术、硬件配备、人员培训等指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简化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对原料供应商为同一供应商,个别批次食品原料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可认同上一批次的合格证明,免于检验。对在城厢、涵江两个“一证通”试点区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时,如生产经营者已落实履行“一证通”工作,且追溯凭证信息与货物相符的,可免于处罚。

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可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和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到期的,可通过网络或电话形式进行复审预报名,疫情解除后办理复审手续等。

《通知》还指出,加大清费治乱力度,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企业提供竞争领域法律法规义务咨询等规定。该政策执行期暂定为发布日起3个月。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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