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也不容易,好好赚钱把房贷和垫付款还了,也能让孩子安心上学。” 李某与张某系夫妻,打拼多年攒下一笔钱,为了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准备在县城添购一套房子。2013年1月,李某夫妇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某夫妇以总价90多万元购买房地产公司名下商品房一套,约定首付28万元,余款60多万元由李某、张某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房地产公司为该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后因李某夫妇未能按时支付房贷,导致房地产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替李某夫妇代偿按揭款共计9万余元。李某、张某至今未偿还给房地产公司垫付款,遂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夫妇偿还垫付的9万余元及违约金2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查明,张某已于2019年年初去世,李某独自抚养三名孩子,现因疫情也无法外出工作,经济情况困难,无法及时支付按揭贷款。 了解情况后,林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的裁判结果会让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立即联系原告方的律师及公司负责人,告知李某所处的困境,动员原告能减免部分费用。经多次联系,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的诉求,并同意李某分期偿还垫付款,极大的减轻了李某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