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市管理局发布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部门将从物业企业选聘、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收费以及发挥业委会职能等方面入手,规范住宅小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让业主真正有“家”的感觉。 方案从规范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规定、优化物业收费和服务、开展物业服务信用综合评价、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职能、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培育规范管理试点小区、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深入推进物业行业扫黑除恶治乱、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等具体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职能方面,方案要求今年全县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率要达到50%以上,明年内达到100%。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等规定,充分履行管理、监督权利,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