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厉打击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整治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督促注册人备案人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信意识,推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努力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该局将重点整治进货索证索票不齐全,进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对较大规模经营使用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调查摸底、监督检查(或抽查),建立监管档案,全面掌握儿童化妆品经营基本情况。 针对儿童化妆品经营平台,该局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等,重点关注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及其他较大规模经营者的经营情况,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进货台账管理情况等。并结合今年国抽省抽计划安排实施,加大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 该局将严厉查处涉及儿童化妆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擅自配制等违法行为,依据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产品检验认定等工作。同时,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作风问题的进行严肃问责。 此外,结合新《条例》宣贯,该局将对儿童化妆品较大规模经营使用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集中培训教育,集中开展向经营者发放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告知书、违法责任告知书,集中组织签订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等相关活动。也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者开展点对点的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活动,形成新法宣教声势,达到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