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郑某驾驶无证摩托车,为逃避检查强行冲卡,撞伤协警。近日,经法院审理,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是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设立“袭警罪”入刑以来,我县首例袭警罪案件。 6月2日,县公安局两位民警带领包括俞某在内的三名协警,在郊尾镇朝阳街设卡查禁酒驾,发现一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还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经过。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郑某为逃避检查,拒绝停车并驾车强行冲卡,将协警俞某撞倒在地。经鉴定,俞某全身多处挫、擦伤。案发后,郑某家属赔偿俞某5.9万元,并取得谅解。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侵犯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管理活动,构成袭警罪。鉴于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赔偿执勤协警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法庭开庭审理后对本案当庭进行宣判,对郑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