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稳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我县一季度“开门红”,促进一季度良好开局,县人社局结合市、县相关就业政策补贴文件,发布了统一的补贴标准及要求,涉及社保减负、激励生产、支持吸纳就业、落实技能培训补贴等多个方面。 文件指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延续实施至今年4月30日。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大企业引工力度,对我县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市“343”重点产业企业、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业主企业,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15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普通工给予1000元补贴。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 此外,春节期间留仙过年以及连续生产的省外员工和企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都将获得相应补贴,按企业先发后补原则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