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河长办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莆田市人大代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邀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今后市人大代表将发挥监督履职作用,结合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调研、代表活动日等,重点聚焦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控水域岸线、加强执法监管、压实本级河湖长责任等方面,完善河湖管护社会监督体系,复苏河湖生态环境,还河湖以休养生息空间,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协力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贡献力量,让“荔林葱郁、白鹭翔空”成为家门口的“诗和远方”。 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专班,并落实挂钩县区(管委会)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推动实施,督促问题整改。整改结果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年度河长制考核内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参照市人大常委会做法,监督乡(镇、街)河湖长制工作,同步开展工作。 被选聘的市级人大代表监督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对应的河湖(段)长巡河履职,发现问题及时收集,并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应的河湖(段)长,推动我市河湖长制落地见效,为促进“荔林水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