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河长办、检察院及永泰县河长办、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加强大樟溪水质保护跨域协作的意见》,依托“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机制,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实施水质保护跨域联动协作,共护水清河畅。 会前,与会人员前往木兰溪水文化中心,共同观看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纪录片,感受仙游县近年来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历程。随后,举行意见会签仪式及治水护河交流研讨会。双方对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达成共识,签订了《关于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加强大樟溪水质保护跨域协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双方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惩治危害水质的刑事犯罪,积极推动水质保护相关生态修复,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和民事公益诉讼求偿协作,有效开展涉河涉水行政公益诉讼互鉴互动,联合推动影响大樟溪水质问题综合治理,共同参与调解跨域生态环境损害及权属纠纷,健全大樟溪保护检察协作的组织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四个一”(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察长联合巡河,一场水环境保护联合宣传,一堂治水理论与检察时间交流研讨,一份水质保护检察共治年度报告),把跨区域检察协作落到实处。 图为协议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