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6条黑臭水体已连续15个季度水质监测指标满足消除黑臭水体要求。 此前我市列入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清单的黑臭水体共6条24.86公里,分别为荔城区护城河、下戴河,城厢区下磨溪、龙桥溪,涵江区宫口河,秀屿区顶社河。近年来,我市结合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通过完善设施、源头收集、内源治理、贯通河道、生态修复、流量保障等措施,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 我市《木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考评方案(试行)》要求每个水体1个点位1个检测指标超标即视为不达标。按此标准统计,6条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10月至今年6月指标检测达标率96.7%,今年1-6月指标检测达标率99.4%;30条城市建成区内河2020年10月至今年6月指标检测达标率97.9%,今年1-6月指标检测达标率99.5%。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围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城市黑臭水体示范城市建设,突出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成效,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目前,我市城镇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均实现“三升一降”,即城镇污水处理运维水平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量质齐升,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河道水质超标数量不断降低。2019年,我市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2019-2021年,我市连续3年完成省对市下达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