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近期,县城市管理局与县纪委监委、鲤城街道、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香港财富中心吉第小区联合打造公共收益规范管理试点小区,并制定《仙游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全面推广住宅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示范小区典型做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以点带面进行全面推广,同时加强推广情况现场指导、检查和监督整改等。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点题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行动,有效推进我县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维护小区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我县通过“1+3”公开公示模式,也就是在原有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基础上增加“法律法规宣传+居民意见建议+部门企业回音”,确定公共收益公示内容和模板,各物业小区按模板制作统一公开宣传栏。同时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定期宣传、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意见箱、开展业主问卷调查等方式,全方位营造浓厚宣传、监督氛围,进一步提升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晓率和监督率。 确保公共收益由“糊涂账”变“明白账”,根据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签订《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承诺书》,承诺不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按规定公开公示收支明细和自愿承担有关责任等内容,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小区物业经理签字、企业盖章。 未成立业委会或业委会未能有效开展工作的小区,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通过属地镇街、社区引导小区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临时物管委),由临时物管会代业委会履行管理公共收益有关职能,直至成立业委会后终止。由临时物管委开设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户,用于储存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并制定专户使用管理监督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