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涵江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与区公安机关、区检察机关的诉讼联动,联合创建全市首个“认罪认罚工作室”,推动“认罪认罚”“轻案速裁”“判后教育”等一站式快速办理,全力提速增效。 3月15日下午,涵江法院在涵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陈某某危险驾驶案。3月14日,被告人陈某某饮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自涵江区白沙镇白沙西路附近出发,沿222县道行驶至白沙镇某饭店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从陈某某被提取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77.77mg/100mL,属醉酒驾车。 因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公检两家决定采用“48小时速裁”办案模式移送至涵江法院。3月15日下午,仅经过38小时的快速办理,涵江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告人的警示教育,实现惩教并举,促使陈某某早日回归社会,公检法三家在速裁法庭后方设置“认罪认罚工作室”,兼具权利义务告知、具结书签署、律师见证、警示教育等功能,并上墙认罪认罚工作流程图,循环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等,扎实做优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涵江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司法联动,共同优化轻微刑事案件全流程办理,不断提速增效,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效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