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自觉站位法治建设一线,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效,为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能。 科学调整立法规划。顺应全国人大对设区市立法权限的再扩容,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及时调整并报请市委研究通过五年立法规划,确定12件审议项目、7件调研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将城市内河治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数字赋能基层治理、医养陪护人员管理等纳入规划项目,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中涉及民生领域立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探索基层治理领域立法,立足“小切口”,突出“小快灵”,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优化法规制度供给。致力优化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的法规制度供给,制定《莆田市莆仙戏保护传承条例》,助推莆仙戏这一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组织起草并初步审议《莆田市河湖林田长制条例》《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莆田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调研养老服务促进、工艺美术保护、传统建筑保护等3个立法项目。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延伸立法工作触角。积极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立法培训班,举办全市地方立法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来莆授课,深入学习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有关专业知识。制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流程》《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通过“人大代表活动日”、代表列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审议,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制定《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实施办法》《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挥咨询委员作用实施办法》,通过线上广泛征集并吸纳人民群众的立法建议,线下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法工委咨询委员“智囊团”作用,收集民声民意,传递立法精神,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