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备考环境。 通告指出,高考(5月30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2日至6月21日)期间,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所有在建工地应妥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3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含渣土车运输),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 中高考考试时间内,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管制路段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 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管控期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中高考期间,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噪声污染行为,可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