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是人生中的一场重要仪式,然而因为餐厅服务存在瑕疵,婚礼未能达到预期水平,新人能否以此为由拒付尾款?近日,县法院经办法官调解了这么一起案件。 原来,陈先生与某餐厅签订婚宴服务合同时,约定在该餐厅内举办婚礼、婚宴。随后,陈先生支付了定金8000元。然而,在结婚当日,该餐厅因灯光问题,无法在原定的鸳鸯厅举办婚礼和婚宴,并将宴席地点改为一楼大厅。 宴席过后,陈先生认为该餐厅提供的宴会环境、就餐服务等均不符合预期约定效果,拒绝支付尾款。该餐厅多次沟通无果后,将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宴会餐费4万余元。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认为餐厅为陈先生婚礼提供了婚宴场地及宴席等服务,付出了一定的经营成本,但因自身工作失误,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婚宴场所,导致陈先生婚宴效果不如预期,存在一定过错,相关费用应当合理降低。 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线下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缓和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协商处理,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按八折优惠结算费用。事后,餐厅也电话联系了陈先生,对因为工作疏忽给他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法官表示,餐厅作为服务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果因为瑕疵服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构成违约的,要承担相应责任。而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也应全面考虑出现意外情况的责任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