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十二条款;人人遵循,代代铭记......”这段朗朗上口、掷地有声的口号出自《塔兜村村规民约》。今年以来,园庄镇塔兜村把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作为关键所在,以村规民约作“标尺”,“规”出乡风文明好景象,“约”出乡风文明新风尚,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开创乡村工作新局面。 今年5月,塔兜村迎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村规民约修订意见征集会。包村领导、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各界热心人士围坐一堂,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各抒己见,共商村规。从环境卫生到邻里和睦,从村风民风到公共设施的维护,商议出一套贴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8月,《塔兜村村规民约》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并上报园庄镇政府备案通过。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它不仅规范了村民的行为,更凝聚了人心。”塔兜村村党支部书记陈泉表示,塔兜村通过开展移风易俗,建设清廉乡村,制定村规民约,立家训、树家风,以良好家风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村委会按照规定,心平气和商议解难题,村民争吵大大减少,真正实现村民事、村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