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仙游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乡镇司法所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 检察机关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是实现刑罚功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日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收监执行审查案件时,一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被依法收监。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促进系统治理,提升暂予监外执行监督质效,防范保外就医“一保到底”,守护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2022年10月,陈某在左半结肠癌术后,仙游县人民法院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2年10月起至2023年10月止。今年1月,仙游县人民法院在陈某左半结肠癌术后,再次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起至2025年5月止。 检察官在社区矫正日常检察中发现陈某长期暂予监外执行,且病情可能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阅判决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病情材料、病情复查审查及将相关病情材料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文证审查等方式,发现陈某主要疾病为左半结肠溃疡型中分化腺癌,于2021年3月行左半结肠切除术治疗,术后多次进行化疗,至今已满三周年,且未发现肿瘤存在的依据,故综合分析认为陈某的病情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程度,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疾病范畴,遂依法向仙游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检察意见。 仙游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仙游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对陈某收监执行。 近年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审查中监督、在监督中审查,高质效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实质化审查,依法监督推动工作规范性,既监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该收不收”“该放不放”。同时,围绕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收监执行监督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公开答复。 该院聚焦前端,前移监督重心。改变以往单纯依靠书面审查的传统办案模式,提前介入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增强审查亲历性,对仙游县人民法院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部分病情较为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罪犯的病情诊断、检查过程进行全过程现场检察监督,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把脉问诊,着重审查证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关联性,确保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符合法定条件。 聚焦中端,借力外脑智库。通过借智借力,促进司法公开,2024年以来邀请10位具有社矫执行经验或法律专业知识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审查案件公开听证3场,就罪犯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听取专家意见,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聚焦末端,做好检察监督。定期到仙游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乡镇司法所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通过参与季度病情分析会、查阅社区矫正台账、病情复查等方式,掌握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进展,排查存疑病情、病历,防范保外就医“一保到底”,2024年以来持续跟踪16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依法敦促仙游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向仙游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请收监执行7人,有效维护刑罚正确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