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管执法局快速处置一起运输车辆沿途滴撒漏污染路面案件,涉事运输企业被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 据悉,当天县城管执法局接到一线环卫工人反映,车辆闽G*****运输货物在鲤城街道宝福街与清源东路交叉口路段沿途“滴撒漏”,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在242县道大济镇钟峰村路段将该车辆拦截,劝停在路边,要求当事人配合接受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车为三明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司机吴某驾驶车辆从莆田市秀屿区运输粉铁矿,欲运往龙岩市漳平市,因未做好密封、包扎、覆盖等防护措施,沿途泄漏、遗撒,途经鲤城街道宝福街与清源东路交叉口路段时造成路面大面积污染。 经现场勘察测量,路面污染面积为1032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该局依法依规对该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