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推进“家门口”就业促进行动,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我县启动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将享受一次性1万元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无业劳动者以及返乡入乡人员。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是已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失业无业劳动者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已登记失业的城乡劳动者;返乡创业人员指离开我县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县内所辖村创业的各类群体;入乡创业人员指在县内所辖村创办企业(实体、网店)的符合补贴对象条件范围的人员。 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至少三个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