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 擅自挖路 一企业被行政处罚

来源:仙游今报 | 作者:彭丽程 | 时间:2025-08-06

近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在鲤南镇玉田街玉田大桥南桥头垃圾分类屋旁,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

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调查取证,纠正违法行为,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经调查核实,该行为系莆田市泰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在未取得《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该路段进行开挖。现场测量,挖掘道路长7.2米、宽0.83米,面积5.976平方米。该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其挖掘作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该局提醒广大市民,增强法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杜绝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