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5月7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城区车辆违法停车专项整治通告》,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面规范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该通告,城区机动车停放必须在规划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或停车标志。 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将根据具体违法情节,依法采取责令驶离,对收到信息警告10分钟后未驶离的车辆进行处罚、拖移等查处措施;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在公共停车位停放机动车遮挡号牌的,依法进行处罚和拖移;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部门呼吁,车主们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城区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取证、监控抓拍、拖移车辆等方式固定证据,依法作出处罚,并在媒体公开警示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