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近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发布一起涉排污许可管理典型案例。 排污单位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只是合法排污的开始,如果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企业将会承担严重后果。莆田祥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玻璃回收和加工项目,仙游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已申领许可证,但未填报2022年前三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违反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并对其作出罚款5917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这也是《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仙游县首起处罚的案件。 这起案例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起到普法作用,督促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有力震慑了违规排污、无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为那些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而忽视日常管理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下一步,仙游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监管执法行动和企业帮扶指导,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提高企业“按证排污、持证守法”意识,督促企业务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