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县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办、重点项目来抓,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有序推进各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切实保障廉租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县财政局围绕“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的原则,配合县住建局按照“补齐设施、完善配套、提升功能”的思路,摸清棚户区、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精准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争取纳入中央级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以来已争取中央预算内、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等上级各项补助资金共2.24亿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4亿元。 今年以来,我县将完成6个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建设新增规模3021套,建设面积46.54万㎡,计划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22943万元;全县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424户35栋,建设面积26.1万㎡,计划投入建设资金累计4050万元。 县财政局提早及时下达资金,年初预算下达县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同时,将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系统监管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587万元下达,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中央级2627万元、省级133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央级2494万元、省级329万元;租赁住房补助资金4万元。 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放在优先位置,适时调整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对于新增各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资金来源可靠性、投入产出效益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预算资金400万元以上项目支付前,严格审核关注项目建设是否达到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