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我市出台2024年助力企业拓岗稳工八条措施,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及时兑现惠企纾困政策,强化企业用工保障,支持企业招工引工,鼓励灵活用工,加强跨省劳务协作,支持企业提升员工技能,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等,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我市一季度“开门红”。 其中,对2024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保障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加强企业用工监测,设立就业服务专员,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开展挂钩帮扶。对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元/人用工服务补贴。鼓励企业“走出去”招工,对参加组团出市、出省招工的我市企业按照每次省内招工补贴1000元、每次省外招工补贴不高于6000元。对企业在职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元/人以工引工奖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增加300元/人以工引工奖补。采用“1+7+N”模式,全面推广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给予最高30万元运营补助。依托驻外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在外劳务协作工作站,对输送20人及以上来莆全域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就业服务经费补助。每增加1名劳动力来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8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服务奖补。 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按职工取得证书等级给予企业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标准的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培训补贴。 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实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