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仙游县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陆某送来的两面锦旗,感谢该院执行法官为其成功讨薪。 陆某于2020年3月入职某工艺品公司。因该公司未支付工资,陆某于2022年2月向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应支付给陆某工资1.7万元。仲裁裁决后,该公司的负责人仅向陆某支付5000元,仍有1.2万元拒不履行。陆某遂于今年6月向仙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大门紧闭,已停止营业,只能通过电话联系经营者。但公司负责人以私下正在与申请人协商为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公司负责人的住所地督促调查,但均未发现其行踪。今年10月16日,在又一次上门督促时,执行干警发现了公司负责人的下落,并现场释法说理,告诫其如不履行义务将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公司负责人当场支付了尚欠的1.2万元工资。 下一步,仙游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以赴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