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将如何具体推进实施?诈骗分子将面临怎样的后果?对此,我市警方通过典型案件进行解读。 近日,仙游县反诈骗中心在仙游园庄打掉一个从事“手机口”违法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经了解,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因出售自己的电话卡,了解到利用电话卡帮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信息。在利益的诱使下,他向其他2名犯罪嫌疑人提议合伙从事该项违法犯罪活动。今年9月,三人分工明确,在网上收购手机卡、使用手机为诈骗分子提供转接通话等,其间造成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损失近35万元。三人被抓获时,警方在现场共查获手机11部、扣押作案手机卡16张,通过调查研判发现该团伙共持有124张手机卡进行作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当前“黑灰产从业者”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导致相关案件多发。《办法》为打击治理电诈及关联犯罪,提供有效的惩戒手段和政策依据。《办法》实施后,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3个或3次以上,或向3个以上的对象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的,即可被认定为惩戒对象。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个人资料向他人透露,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各类电信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