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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城区十社区禁炮 违者按条例处罚
2017-01-13 10:16:08  来源:仙游今报  责任编辑:杨珺  

    (今报记者郑丽)1月11日,全县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今年春节期间,在城区10个禁放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被列入城区“禁燃”区域的共有10个社区,分别是木兰社区居委会、城内社区居委会、十字社区居委会、洪桥社区居委会、南桥社区居委会、仙糖社区居委会、坝垄社区居委会、龙泉社区居委会、东门社区居委会、柳坑社区居委会。目前,我县决定成立“禁燃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禁燃工作责任,维护城区良好的生活环境。如有违反禁燃行为,情节轻微的,则责令其停止违禁行为;严重的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之规定,可以处罚100元至500元不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抓好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并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整治活动。
  副县长、公安局长林建伟出席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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