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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决定捐献男孩肾器官和遗体
2017-07-17 15:47:11 唐伟 来源:仙游今报  责任编辑:黄妍  

  3岁的儿子不幸发生车祸,经医院确诊无法挽回生命,其父母决定将悲痛化做大爱,把儿子的遗体和肾脏器官捐献出去。这是我县首例器官捐献,也是全市年龄最小的器官遗体捐献者,其义举令人肃然起敬。
  7月15日上午,在县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3岁儿童陈晨的父亲陈长江来病房见儿子最后一面。他告诉记者,他是四川省平昌县人,夫妻在6年前来榜头打工,从事装潢和油漆工。大儿子6岁了,而小儿子陈晨2014年2月在榜头卫生院出生。虽然背井离乡,一家人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7月13日,爱好钓鱼的陈长江到榜头艺都路附近一处池塘钓鱼。当天晚上,陈长江的妻子夏玲玲带着孩子去看望陈长江,想不到在回家路上却发生了悲剧。当晚8点多,夏玲玲骑着单车,载2个儿子回家,大儿子坐在车后座,陈晨放在单车前单扛坐着。回家的路上有一处长达1公里多的下坡路,在下坡时刹车突然失灵,加上刚好一部轿车经过,惊慌失措的夏玲玲因操作不当,单车摔倒,三人都摔出车外。她自己被摔伤,肩部锁骨骨折;大儿子摔到路边水沟里,所幸除了轻微擦伤无大碍。而陈晨却飞出车外,头部撞到路面上,造成头部重症闭合性脑损伤。
  当天晚上,一家三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夏玲玲住院治疗,陈晨在7月14日晚11点多,经抢救无效出现脑死亡。面对丧子之痛,陈长江、夏玲玲悲痛欲绝。得知捐献遗体和器官可以救人,夫妻俩与亲人商量后,决定捐献儿子的器官和遗体,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儿子的生命。
  县红十字会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连夜前往县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南京军区福州总院、莆田学院基础医学院联系相关对接移交手续。当晚11点多,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派出医师,赶往仙游办理对接手续,确认捐献者器官功能完好,同意接收捐献肾脏,而莆田学院基础医学院接收遗体捐献。
  7月15日上午9点多,在市、县红十字会和医院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陈长江、夏玲玲夫妻决定将儿子肾脏捐献用于救人,同意遗体捐献用于临床、教学和科学研究。上午10点多,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县医院医护人员为陈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随后陈晨的遗体移交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医生实施器官捐献手术。
  当天,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朱英也来到仙游看望陈长江夫妻,送上慰问金。张朱英表示,仙游是陈长江夫妇的第二故乡,他们这一充满正能量的大爱之举,打破了传统观念,让孩子的生命“延续”,让他人的生命延续,这是大爱无疆,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
  记者了解到,肾脏器官捐献后,须在24小时内就移植到受助的患者身上。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医生表示,陈晨的肾脏器官捐献后,可以用于小孩,也可以用于体重不超过50公斤的成人身上,此次捐献两颗肾脏器官,当天将有两名患者的生命得到延续。陈晨的遗体,则用于医学研究。
  图为医护人员为陈晨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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