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该院坚持打防结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每年年底,针对地方实际,均有针对性地开展一项专题活动。2015年,开展森林防火活动,当年失火刑事案件零发案。2016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促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污染环境案5件12人,均予以批捕;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12人(含往年积存1件1人),作相对不诉1起,所提起公诉8件均作有罪判决(无一例缓刑)。
在这些专项活动中,该院更是坚持关口前移,严把案件质量,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环境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来,该院多次提前介入,带领执法部门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达成共识,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机衔接。其间,审查起诉了莆田市第一起非法洗砂案、第一起污染环境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持之以恒 监督保护水流
流经仙游境内的木兰溪,是仙游的母亲河。几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地方实际,持之以恒地跟进监督。今年更是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回头看活动,将相关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推向深入。
针对木兰溪流域乡镇矿山普遍存在未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状况,2016年11月,该院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召开全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暨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目前,全县在采、关闭矿山已全面开展地貌修复、生态修复治理。
该院结合基层林农的诉求,对“木兰溪流域沿线大片桉树造成水源污染”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改进采伐审批方式的检察建议。日前,仙游县政府决定,年内拟通过皆伐、改造、赎买,对木兰溪流域乡镇巨尾桉成熟林予以全面消化。
6月5日“世界环境日”,该院联合县政府、法院及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推进生态文明、护卫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仙游”活动,在国有林场隆重召开生态共建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在县国有柳溪林场设立生态修复和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到鲤南中心小学开展“保护环境手牵手,生态文明心连心”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母亲河的保护。
与民同行 提升监督实效
近3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16件生效裁判监督的案件。同时,深入推进行政执行监督工作,破解行政执行难问题。“这是我们坚持与民同行的成果。”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林子高说。
为了真正服务民生、为民办事,该院以案带案,推动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发展。2015年1月,在一起房屋抵押担保申请执行案件中,该院在监督法院执行中,发现另一案件与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的执行标的重叠。通过调阅两个案件审判卷进行审查,发现法院关于此房屋买卖判决一案适用法律错误。于是,向仙游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改判,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肯定。
该院多手段开展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办理案件中,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努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确保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
“我们还针对行政执行监督难的普遍性问题,不断拓宽监督思路,在对法院行政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通过审查执行卷宗及对相关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等手段,及时发现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不断提升监督成效。”该院检察长黄国海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