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执行“百日攻坚战”,连日来,县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出动,掀起了一股股“执行风暴”。7月20日,新一轮“亮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拉开了序幕,此次邀请了县人大常委、法制委主任李明清,以及县政协委员陈飞、黄海东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上午8点,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德生带队下,执行人员整装出发,奔赴被执行人所在的街道和乡镇,开启新一天的小额直拘行动。 被执行人薛某甲因未偿还申请人薛某乙借款3万元及利息,被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由于薛某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决定对其进行拘留。上午9点半,在申请人的引路下,执行人员一行来到薛某甲的家中。反侦查意识极强的薛某甲在房屋外安装了监控器,当他还在熟睡中,被执行人员的敲门声吵醒,还未来得及看监控便匆匆开了门,当场被依法拘留(如图)。 苏某与林某为夫妻关系,苏某因购房需要向薛某借款6万元。但之后经薛某多次催讨还款,苏某均未偿还,遂引发诉讼。法院判定债务为苏某与林某共同债务但夫妻二人对还款仍不为所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午10点左右,执行人员来到苏某家,发现林某在家,苏某不在家中。林某随后被执行人员拘留。 陈某因经商所需向他人借款3万元,之后陈某拒不偿还。经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答应每月分期偿还该笔借款,但至今未履行。上午10点50分,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陈某经营的店铺,对其表明来意后,将陈某实施拘留。 理发店老板林某聘用张某,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为底薪加抽成,张某在职期间工资应为8700余元,但林某只支付了部分工资,仍拖欠3500元。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林某应在十日内付清工资,但林某拒不执行。当天上午11点,执行人员来到林某新开的水果店,帮助其关闭了店铺,随后将其依法拘留。 据悉,当天县法院执行人员共执行10案,入户10户,成功拘留4人,张贴6张督促公告。经过执行人员一个中午的调解,其中1起和解,2起结案,1起送拘。 带队的林德生表示,针对“执行难”情况,县法院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每隔10天,开展一次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