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庆等4人,批准逮捕。 据悉,这一起案件,是县检察院批捕的我县首例涉黑案件,也是我县首例检察长带头办案并实行捕诉合一的涉黑案件。 本案中,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指派两名检察官提前阅卷、参与讨论并引导侦查。检察长亲自听取办案单位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将证据确实充分和证据合法性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为快捕快诉奠定基础。 在受理审查逮捕后,县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团队,抽调侦监、公诉业务骨干,实行捕诉合一,切实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和提升办案质效。 通过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县检察院有效指导办案机关依法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受案后专案团队在检察长指挥下依法从快审查案件,正确处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问题,用四天时间审查查明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实现依法快速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