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110指挥情报中心 上街开展110集中宣传活动 1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110宣传日”。连日来,县公安局举行了主题为“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的系列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包括媒体见面会、警营开放日、上街集中宣传活动等。 1月9日,在县公安局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县110报警服务平台共接报警情194799起,同比上升10.96%,日均警情533起,平均每2分钟就有一个报警电话响起。其中,有效警情30420起,为维护治安、抢险救援、服务市民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然而这些报警中,无效警情比占高达84.38%。”县公安局110指挥情报中心主任张新垒接受采访时表示,比如因夫妻一方出轨而报警要求“捉奸”,因商品质量有问题而报警要求民警解决等等,更有甚者是出现恶意谎报警情、骚扰110的违法行为。 “110和各政府部门一样,都有着自己的职能范围。而这些非警务类报警涉及的内容,都不在公安机关的警务职能范围内,不仅严重挤占警务资源,也可能导致110电话被占线,其他市民有警务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或遇到紧急警情时,会难以打通110。”张新垒说。 随着政府机构完善,很多部门都推出了各自的便民服务电话,但仍有不少市民习惯于拨打110。警方呼吁,110是宝贵的公共资源,受理范围包括七类警情,希望市民关心爱护110,正确使用110,把110资源留给真正继续救助的群众。 1月10日,在县城鲤中步行街广场上,由县公安局牵头,刑侦、经侦、治安、禁毒、消防、出入境、交警等多个警种齐聚一起,集中开展110集中宣传活动。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许多市民纷纷向民警咨询一些相关的问题。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市民正确使用110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如何正确拨打110、常见警情报警要点,以及虚报警情、骚扰110的危害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介绍。 ◎链接 110受理七类警情 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恶意谎报警情、骚扰110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