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在度尾镇某地当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总价值高达2000余万元。 6月初,县烟草专卖局获得一条销售假烟团伙线索,并提请县公安局提前介入侦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网安大队,对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等开展不间断侦查,初步摸清了该团伙存放假烟的仓库位置、交货地点及邮寄假烟的物流公司等基本情况。 7月3日下午,通过侦查获悉,该团伙将于当天晚上运送一批假烟至度尾镇某地假烟仓库。治安大队、网安大队联合县烟草管理局有关人员,对该团伙的交货位置、仓库地点等部位进行严密蹲守。7月4日凌晨3点半,当场抓获非法运输假烟的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疑似冒牌云烟60箱共计3000条,该批假冒香烟价值约30万元。执法人员连夜奋战,先后在鲤南镇、榜头镇、钟山镇等地抓获该案中间介绍人刘某,以及利用物流公司员工的身份将假烟转寄外地的黄某、蒋某。 经审查,3月份,原经营物流快递的刘某义(男,36岁,度尾镇人)在一次喝酒期间认识刘某(男,34岁,福州人,暂住鲤南镇某小区),并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后来,刘某向刘某义介绍了一个经营假烟生意的云霄人(主体身份不明,待查),要把假烟从云霄运到仙游,经过重新包装后再通过物流快递运到外地,只要生意谈成,刘某义从中抽成15%,手头缺钱的刘某义当即揽下这项业务。 之后,刘某义借用其舅舅位于度尾镇的空房作为临时存放假烟的仓库。从4月份开始,云霄老板雇佣吴某(男,26岁,福建云霄人)每次将假烟从云霄运至度尾镇,转交给刘某义运至仓库。刘某义雇佣其堂弟刘某忠、朋友叶某(均为度尾人)将假烟进行包装后,再通过某物流公司员工黄某(男,44岁,书峰乡人)、蒋某(男,33岁,钟山镇人)将假烟转寄外地。至案发,刘某义前后共接受云霄老板运来的假烟29批次1823箱,每箱50条,涉烟总价值约2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刘某、吴某、刘某忠、叶某、黄某、蒋某均被刑事拘留审查,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