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湄洲岛的嘱托,实施湖石淉及周边生态水系综合整治,为我国首个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再添一道好风景。图为湖石淉水面波光粼粼,湖岸草木一片绿意融融。 陈斌 摄 近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色风暴”全面掀起,利剑再度出鞘,展现出中央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信念。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面体检”,不仅在于“把脉看病”,更在于标本并治“环境顽疾”。对此,市委、市政府始终旗帜鲜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坚决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谨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擦亮美丽莆田坚定绿色发展底色,抒写生态新答卷。 高位推动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绿色风暴’,推动着一个个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得以解决,一桩桩污染沉疴加快整治。对我们而言,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终止符。”市生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福建督察意见反馈后,我市立即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梳理出21个具体问题、细化为26项任务,按照主动认领、立行立改的原则,市委书记林宝金、市长李建辉分别主持召开17次市委常委会、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先后作出重要批示133次,以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一线督导30余次,亲自推动木兰溪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整治、臭氧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落实整改。 近期,在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基础上,林宝金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回莆听取木兰溪治理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李建辉多次带队到县区(管委会)调研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推进、再攻坚,全力以赴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挂牌督办、函告、通报、约谈……不仅是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在动,各级各部门都在行动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解决了外度水库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陈光富翻砂铸造、荔兴养殖场扩建猪舍等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环保问题。 截至2019年6月底,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涉及我市的已完成或基本完成15项,其余11项按序时推进。交办我市的259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环境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办结。 对莆田而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难得机遇,是“良医专家上门”,将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夯实并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前进步履将迈得更实、更稳当。 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我市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拳集中整治攻坚,让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打响碧水保护战。一湾碧水的家乡母亲河最扣人心弦。在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巡察中,实行全流域严准入、全体系严监测、全行业严整治等,严把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在木兰溪干流流域内禁止新建水电站、石材加工、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等项目,新建企业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行市、县、乡三级“双河长”制度,整治入河排污口5246个,取缔“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1892家。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治理,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原76户未搬迁居民、外度水库一级保护区原38户未搬迁居民全部完成搬迁;全市16个产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任务基本完成。累计投入2.63亿元开展沿河截污、河道清淤等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小流域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21个水源地专项督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6条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积极申报2019年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 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全市459家重点涉VOCs企业已全部安装废气治理设施,163家涉VOCs企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全市排查“散乱污”企业共1218家,完成整治1216家。实施联防联控,建立14个部门臭氧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签署环湄洲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备忘录,全力构建部门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责、企业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格局。修订《莆田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细化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及时启动全市级轻微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38次。 开展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试点,8家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2017-2018年全市共转移处置工业危险废物75068多吨,医疗废物2770余吨全部集中处置。 整治区域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废塑回收、塑料拉丝编织、翻砂铸铁、粘土机砖瓦窑和石材加工等小、散、乱污染行业,推动一批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全市共排查整治石材加工企业1455家、机砖厂(含传统砖瓦窑)272家、废旧塑料回收企业233家、塑料拉丝企业92家、翻砂铸铁企业34家。持续开展“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以来,共拆除关闭排查出的“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户)2763户。 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在坚定绿色发展上,全市上下更是把握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这一契机,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建章立制,提纲挈领,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保护和修复,将环境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厘清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印发《莆田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生态文明履责制度。 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 颁布实施《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成为我市第一部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为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生态绿心保护立法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制定实施《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莆田的行动方案》,建立“一本账、四合一、三清单、挂牌督办”机制,实施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巡察。 先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五小”行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配套制定“四合一”督查、整改交账销号、整改信息公开办法,实现与省环保督察相关机制无缝衔接。 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全市已建市政污水主、次干管约1000公里,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基本成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由2017年20.5万吨/日增加至目前23.2万吨/日。闽中、仙游城区、荔城、秀屿等4座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并投入运行。在全省率先实现转运系统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3%。建成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现在每日可处理垃圾2850吨,建成投用日处理餐厨垃圾150吨的市餐厨垃圾处置场,湄洲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为全省首座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拆除18个乡镇的垃圾焖烧炉,完成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清理。建成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飞灰填埋场),转移处置垃圾焚烧厂长年积压的2.8万吨飞灰。动工建设莆田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注重生态保护和修复。初步划定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82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0.07%。重新调整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湄洲岛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岸线修复2.49公里;在平海湾周边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制定颁布养殖规划,开展重点养殖集中区渔业环境综合整治。全市138座水电站下泄流量核定全面完成,完成下泄设施改造、在线监控安装100座,退出电站38座。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34万亩,18个矿山修复任务全部完成。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18%。2017年,木兰溪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2018年,莆田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通过验收并获评优秀等次。 生态莆田、美丽莆田建设的伟大宏图冉冉崛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