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今天:
投稿信箱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仙游新闻网>莆田新闻>
我市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
2019-08-13 11:14:59 朱金山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杨珺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市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并就适用范围、办理流程、事中事后监管等提出要求。

适用范围

该通知指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遵循“谁申请、谁承诺、谁兑现、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含外资企业)在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时,由发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在提供项目主要材料的情况下,为了缩短时间,可选择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发改部门可先行办理有关规范性批文。

该制度适用于市发改委权限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财局)实行告知承诺制可参照执行。

办理流程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均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

备案类项目方面,企业通过注册的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跳转至在线平台,选择“备案类申报”进入备案系统,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告知发改部门审批窗口,经线上审核后,予以备案。备案系统将自动生成项目代码,企业凭项目代码办理项目开工建设前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核准类项目方面,企业在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并完成前置规划、用地(海)审批等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有关文本需要修改,可向发改部门审批窗口提交书面承诺,发改部门审批窗口先行出具规范性批文。

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在承诺期限内,需按发改部门意见、评审意见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及时补齐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最长为1个月,从企业作出承诺之日起算。承诺期限截止前5个工作日,发改部门将书面提醒企业。

企业在承诺期限内,未补齐申报材料的;未按要求修改完善项目申请报告的;修改完善后的项目申请报告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改部门将予以书面撤销规范性批文,并抄送相关部门。

同时,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虚假承诺被撤销规范性批文的企业,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莆田”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对于纳入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规范性批文。若已整改到位并在1年内未再次发生失信情况的,则移出该失信名单。


主办:仙游县融媒体中心 Copyright@2010www.xy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94-8396686 投稿信箱:xr8396686@163.com
涉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涉企侵权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涉民族宗教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94-8396686,举报邮箱:xr8396686@163.com
版权所有@仙游新闻网 技术支持:东南网 闽ICP备2023004176号 闽公网安备35032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