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鲤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城街道某小吃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的仓库内发现13瓶酱香酱油已过期,当即予以查扣,并立案查处。 据执法人员介绍,2018年10月15日,他们依法对该小吃店进行食品卫生日常巡查,发现该店仓库内贮存部分过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对该店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该店及时清理仓库贮存食品。 当日,执法人员再次依法检查,发现该店仓库内仍然贮存有13瓶超过保质期的酱香酱油。经查这些酱油是推销员赠送给该店的,一直贮存在仓库内。 执法人员认为,在小吃店的仓库内贮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在执法人员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后,仍在仓库内发现贮存有过期的食品,属拒不改正情形,遂责令林某改正该违法行为,对其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1万元。对林某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对暂扣的13瓶酱香酱油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林某当场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