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司法局指导下,木兰溪流域治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水利局挂牌成立。这是全市首家水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对于推进木兰溪流域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在开展木兰溪流域水环境治理行动中,伴随着统筹推进清河行动、堤防建设、污水治理、岸坡绿化、生物净化等综合整治,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污染、涉河涉堤建设、环境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水事矛盾隐患也随之出现。 在县司法局指导下,我县水利部门内部组建起水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木兰溪流域涉水调解工作,可将大量民间有关木兰溪流域的水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与此同时,调解的过程也是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过程,可以借此引导市民提高环保意识。 据悉,木兰溪流域治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6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发挥水利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优势,让水事纠纷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公平公正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