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李某因经营淘宝需要在网上向张某订购多部某某牌手机,共计9600元。张某承诺收到货款后将通过快递把手机邮寄给李某。但李某转账给张某后,却迟迟未收到手机。经交涉,张某以没有货源为由并表示会将货款返还,但经屡次催促,张某一直未予回应。李某与张某之间互不认识,手上又缺少相关凭证,李某心急如焚,遂诉至法院。唯恐夜长梦多,李某多次催促法官早点开庭,但因张某人在外地,且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宜现场开庭。经办法官辗转联系上张某的母亲,引导双方通过微信小程序上的“福建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功能,多次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张某委托其母亲交付9650元给李某,本案圆满了结。 “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的广泛使用有效化解了大量涉及异地当事人的纠纷,零延时化解案件纠纷,用现代化的“飞鸽传书”为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增添一把“利器”,也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