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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房屋出租人受到行政处罚
2020-03-11 09:21:39 吴伟锋 王玉蓉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婧晶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仍有个别房屋出租人不履行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的义务,使少数流动人口漏管,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截至目前,仙游县公安机关先后查处7起未按规定登记报告流动人口信息的案件,依法对未履行自身义务的房屋出租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3月3日,榜头派出所在开展外来流动人口随访工作中,发现市民林某将位于榜头镇光明路的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刘某,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日,郊尾派出所在开展社区基础排查中,发现市民陈某将位于郊尾镇埕边村的房屋出租出去,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仙游警方提醒:在疫情防控期,全县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及来县的流动人口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否则,警方将依法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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