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某看车钥匙还插着就直接坐上车去说道:“没事,我只喝了3瓶啤酒,问题不大,平时喝个半箱都不会晕。”小美争执不过他,看他还比较清醒,于是就坐在了后座上。庄某启动摩托车载着小美往324国道行驶,但是没开几百米,风一吹,庄某酒劲上头手一抖就摔倒在地。这时正好有巡逻警车经过,车上的民警下车询问情况时,发现庄某、小美轻微擦伤没什么大碍,但是庄某一身酒味,随后庄某就被民警带到医院抽取血样。 经鉴定,庄某案发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59.15mg/100ml。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庄某无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2月21日,被告人庄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庄某醉酒后“英雄救美”不成,反而把自己送进看守所,望诸君引而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