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残联获悉,今年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残联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及护理补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后的标准和审核进行了认定。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通知指出,从2020年1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5元。三级、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5元。 此外,为更好落实省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发放,通知还对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审核认定工作进行了调整。 2020年1月1日起申请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及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需增加长期(6个月以上)照护认定。乡镇(街道)受理时,应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包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共同核实申请人是否需要长期(6个月以上)照护,并填写《仙游县残疾人长期照护入户调查情况表》(一式一份),作为申请佐证材料,经乡镇审核认定符合长期(6个月以上)照护条件的,上报县级残联审核残疾等级、类别后,送交县级民政部门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