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间,董女士与仙游的林先生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20多年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事实婚姻。之后,董女士与林先生共生育三个子女,孩子们的户籍均登记在林先生的户籍所在处,由此林先生的户籍婚姻状况一栏登记为已婚。 近年,董女士想把自己的户籍也迁至林先生处,一方面方便自己在仙游生活,一方面也能实现一家团圆。就当二人满心欢喜地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却被告知需提供二人的结婚证。为此,二人来到民政部门欲补办结婚证,但又因林先生的户籍婚姻状况一栏已登记为已婚,无法予以办理。多处受挫后,董女士与林先生倍感无奈,只好来到仙游法院枫亭法庭寻求帮助。 立案后,枫亭法庭庭长根据董女士与林先生的实际情况,于今年3月17日为董女士和林先生二人快速办理了离婚调解。当他们在离婚调解笔录签完名字后,一扫来时的阴霾,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接下来,董女士与林先生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及离婚证明到民政部门办理复婚,再持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感谢法官!我们一家子终于可以团圆了……”董女士激动地说道。法外有情暖人心,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让董女士多年来的心愿终于得到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