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全市初三年级原则上4月20日同步开学。 据悉,我市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外的其他年级,视高三、初三年级开学推进及疫情防控情况再确定开学时间。高校、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由省教育厅研究确定。按管理权限,各县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在落实好开学条件评估及防控措施后,有序组织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