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水利局获悉,为了加强我县河道管理,保持河势稳定,保障行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根据相关文件及实际情况,发出了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道全面禁止采砂作业行为。 通知指出,砂石是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开采、侵占、买卖、出租和破坏。在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的,水利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非法采砂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通告自今年4月1日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参与任何与河道采砂有关的活动。对阻碍、威胁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采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仙游县河道违法采砂监督举报电话:6767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