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该县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对县域内在建生产建设的项目进行拉网式梳理和排查。 按照“一项目一清单”的模式,该县共排查生产建设单位21家,并针对在核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情况的建设项目,及时下发水土保持调查通知书20份、水土保持方案变更1份,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5份、约谈2次。截至目前,已落实编制水土保持方案18家,正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3家。 自去年以来,该县以水利行业“强监管”为契机,相继出台了相关规范性制度文件,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使水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推进。 |